深圳建设国际会展之都按下“加速键”。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商务局获悉,《〈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正式出炉,将对新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培育专业展会、支持本地展会做大做强等6大方面进行“真金白银”的扶持和奖励。
在支持新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方面,深圳将聚焦20大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支持引进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对新引进的世界商展百强项目,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的全国展览百强项目和国际会议项目,分别给予300万元和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培育专业展会,是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重要一环。对于符合20大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布局的专业展会,按照《实施细则》,在深圳市专业展馆举办,且办展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新落地展会项目,将按照实际发生场租的25%给予连续三年的培育期资助,每个展会每年资助上限50万元,三年累计资助上限150万元。
在支持本地展会做大做强方面,主要对在深圳专业展馆举办的专业展会项目给予场租补贴。按照2元/平方米/天进行补贴,补贴上限最高不超过5万平方米;《实施细则》支持展会、机构参加认定认证,对经认定为“深圳市品牌展会”的展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展览或机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记者 刘琼)
关键词: 国际会展之都实施细则 引进世界商展百强 场租补贴 深圳展会每年资助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