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正在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8月22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成员国决定成立中国加入工作组有关情况答记者问,其中提到,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工作组正式成立,这意味着我国全面推进加入DEPA的谈判。
新基建是我国数字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数字经济扩大开放,我国新基建出海也将随之加速。专家分析认为,中国后续若正式加入DEPA,将打破国与国之间的数字经济规则壁垒,为DEPA其他成员国带去中国的数字经济市场机遇,也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新基建产业扩大开放。
工作组正式成立
数字经济是数字时代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为与高标准国际数字规则兼容对接,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的积极意愿,在多番前期工作后,8月19日,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工作组正式成立。
“成立加入工作组意味着我国全面推进加入DEPA的谈判。下一步,中方将在加入工作组框架下,全面做好加入DEPA的准备,与DEPA成员开展实质性谈判,持续推进加入进程。”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
DEPA由新西兰、新加坡、智利于2019年5月发起、2020年6月签署,是全球首份数字经济区域协定。该协定以电子商务便利化、数据转移自由化、个人信息安全化为主要内容,并就加强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领域的合作进行了规定。
“DEPA成立的初衷是解决数字经济跨境监管问题,包括跨境支付监管、跨境数据监管、跨境信息安全等,主要是规范各国数字经济秩序。”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是促稳定,解决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负外部效应,如安全方面,另一方面是促发展,使域内国家减少数字经济跨境交易的壁垒,鼓励合法的跨境数字贸易。”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当下DEPA成员国仅有三国,但其范围仍在不断扩大当中。智利外长阿拉芒曾在2021年11月23日的公报中表示,智利欢迎并且热烈支持中国加入DEPA的申请,并对加拿大和韩国等国有兴趣加入该协定表示欢迎。目前,韩国正在争取加入,加拿大、美国等国均有加入意愿。
促进新基建打破存量瓶颈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数字经济的发展基石。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曾公开表示,要想打造数字贸易开放创新体系,也需加快新基建,打造国际互联网交换中心,构建起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加强数字信任安全底座建设。
而中国预备加入DEPA,则有利于推动数字贸易领域扩大开放,与成员建立起规则相通、标准相容的一体化数字贸易市场,从而促进新基建产业的扩大发展。“我国新基建经历了几年蓬勃发展,当前存量部分基本饱和,市场供给充足。数字企业要打破存量瓶颈,一方面是通过开拓新的数字场景应用来挖掘新的基建需求,另一方面是通过出口数字服务,跨境提供数字解决方案来实现数字服务贸易的出口。”盘和林解释道,“但数字贸易出口方面存在一些限制,主要是规则壁垒,各国为了保护数据和信息安全,也是为了保护本国数字企业,设立了更高的壁垒,也限制了数字技术在国与国之间的流通,而DEPA则是打破这些壁垒,在国与国之间建立互信的一条可行路径。”
在具体的规则设定上,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教授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DEPA初期谈判将涵盖电子发票、人工智能监管、数码身份验证、电子付款等议题,为后续进一步支持相应中小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的转型发展铺路。“这些都是中国特有的一些科技应用,并且具有独特的核心竞争力。”
为成员国带去市场机遇
“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正在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方愿与各国共同塑造开放、安全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事实上,中国加入DEPA也将为其成员国带去数字经济发展机遇。盘和林介绍,“我国有庞大的数字产业市场,这对于DEPA成员国是有吸引力的,这些国家都尤其希望以技术出口的方式参与到我们的市场中来”。
具体而言,据洪涛介绍,近十年来,我国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距离,并且开始引领数字技术的发展,在网上支付、电子结算、物流配送、全球物流骨干枢纽、海外仓建设、5G推广、6G研发等方面,均具有较大优势。数据显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2021年达1998亿元,2026年预计将超过60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4.8%。
“在产业的数字化、数字的产业化、数字的资产化、数字治理等方面,中国具有较多的经验,可供DEPA成员国借鉴。”洪涛指出,中国电子商务走在世界前列,2013年至2021年,我国网络零售连续九年位列世界第一。“此外,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其中提到的11项工程都可以引入DEPA成员国。”
“我国正以开放姿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并举。‘引进来’是基础技术方面引进来,‘走出去’是跨境贸易、可控数据上走出去。”盘和林表示。对此,洪涛进一步指出,这将有利于我国与各个合作国的数字经济发展,也有利于打破西方对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设置的瓶颈。(记者 陶凤 冉黎黎)
关键词: 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 数字中国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新基建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