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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直播间买“A货”手镯到手却是处理品
法院:属于欺诈消费者,须三倍赔偿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翡翠珠宝直播间虚高价格、真假玉石难辨,上当受骗层出不穷……近日,天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8月,原告张阿姨花费2582元在某网店直播间中购买翡翠(A货)手镯两件。网店通过邮寄方式向张阿姨交付手镯,并附有对应的《珠宝玉石鉴定证书》两份,鉴定结论均为翡翠(A货)。张阿姨收到货后,发现手镯做工粗糙,认为手镯不像是正品,便委托某珠宝玉石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是两件手镯均为翡翠“处理”手镯。
随后,张阿姨要求网店退货,但网店以超过7天无理由退货期为由拒绝退货。
张阿姨无奈,自2020年12月起多次联系网络平台公司进行维权,并要求公司提供网店及负责人被告魏某的信息资料。在获悉公司披露网店商家的相关真实信息后,张阿姨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当庭致电《珠宝玉石鉴定证书》上的电话号码发现,查实魏某出具的两份证书均为假证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商品销售过程中,魏某宣传其售卖的手镯为“翡翠(A货)”,但是实际交付的手镯却为“翡翠(处理)手镯”,并提供无法验证的《珠宝玉石鉴定证书》,属于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构成欺诈以及根本违约。所以,魏某应退还张阿姨购物款2582元及支付三倍赔偿损失7746元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网购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应擦亮双眼,谨慎甄别和挑选。同时也要注意留存证据,如商家对售卖商品的描述、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等,以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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