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相关资料图)
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摘自党的二十大报告
【事】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春林 通讯员/刘士心) “面对新形式,新要求,我们要不断充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开班,来自各县市区的50名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进行了两天的业务学习与探讨交流。
“谢谢你们调解,终于可以拿回自己的钱了。”4月27日上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仲裁庭内,市民袁生(化名)紧紧握着仲裁员杨望雄的手,不停地说着“谢谢”。袁生去年在芦淞区某公司上班,对方拖欠了他1万余元的绩效工资。于是,袁生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绩效工资与补偿金。
经过前期沟通和现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承诺5月12日前,将12286.28元费用支付给袁生。
“最大限度把劳动人事争议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人社局局长潘庆说,劳动纠纷是目前社会中最为常见的纠纷之一。仲裁员要了解与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近年来,我市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努力将矛盾最大限度化解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22年,全市累计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915件,涉及劳动者3415人,其中仲裁立案受理2048件,涉及劳动者2399人,涉案金额12570.64万元,当期审结案件1989件(含上期末未结案件56件),结案率达94.53%,调解率达71.23%。全市108个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均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了11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示范点。
【释】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
劳动者要求很朴实,能如期拿到自己的工资,并不想与“东家”对簿公堂。因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尤为重要。
新经济形态催生了大量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疫情等原因导致经济下行……这些都给新时代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
如何破解?
首先是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调解员、仲裁员作为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力量,必须主动担当作为,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诉求,运用新的方式方法,有效化解矛盾。目前,市人社局正在建立调解仲裁员职业保障机制,完善仲裁员、调解员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开展仲裁员、调解员知识更新工程,提高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根据仲裁员品行、业务和理论水平、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等要素,对照评定标准,综合评定仲裁员等级;仲裁员等级评定结果可以作为评先、奖励、培训、岗位调整、晋升考察等工作的依据或参考。
其次,多部门集聚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劳动者维权,往往涉及人社、司法、综治、信访、工会等多个部门。这就要求我们与时俱进,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工作机制。比如,多部门通过召开裁审衔接定期联席会议,通过统一分析研判、数据共享会商、业务交流等方式,促进新时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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