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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伟勇) 5月19日,《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推进会在渌口区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跃出席并讲话。
市领导蒋湘晖、陈艳娟参加。
《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我市在2015年12月获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法。法规的施行推进了我市农村建房审批,加强了农村建房规划管控,农民建房更加规范有序。与会人员实地观摩渌口区南洲镇规范村民建房点、龙船镇太水田安置区示范点,学习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经验和做法。
会上,渌口区、醴陵市作典型发言,市人大农业委及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资规局等部门就推进相关工作交流发言。
刘光跃充分肯定渌口区相关工作成效。他强调,贯彻实施条例对破解“有新房、无新村”难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农村自建房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加快建设美丽乡村。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各方职责,强化执法检查,在条例实施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提高工作实效。要建立健全“乡镇主责、村规民约监督、工匠发力、奖罚分明”的运行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探索创新,打造“美丽村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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