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的江湖脸谱_天天快播

来源:株洲新闻网时间:2023-05-23 09:23:26

被告侵权的时光里·悦华酒店。 记者/俞强年 翻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涉嫌侵权的“小黄鸭”包包。 记者/俞强年 摄

涉嫌侵权的红酒。记者/俞强年 摄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俞强年

继本报先后报道花店因宣传图片被起诉、无冷食类销售资质的餐饮店因“拍黄瓜”被举报事件后,其他行业的经营户纷纷向记者反映,遭遇了类似的情况。

连日来,记者走访多个行业,采访了解到各式各样的“职业打假”情况。

案例1

酒店行业 因“悦华”字样被判2万元

芦淞区芦淞路,一家酒店名称因含有“悦华”字样,被告侵权。

5月12日,记者来到芦淞路371号位置看到,时光里·悦华酒店名称里的“悦华”字样已被删除,已更名为时光里酒店。

“原告远在福建厦门。我们酒店的名称也是在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合法合规。”该酒店老板罗先生一脸茫然地说。

2020年10月,罗先生在当地监管部门的审核批准下,成功注册株洲时光里·悦华酒店,并办理了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安全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如果涉嫌侵权,那当时怎么能注册得了?这事发生后,我们生怕再一会冒出来个人告我‘时光里’字样侵权,又一会冒出个人告我‘酒店’字样侵权。”罗先生说。

说起时光里·悦华酒店名称的来历,罗先生创办了时光里酒店管理公司,旗下有三家酒店。起初,这家酒店名叫“悦华商务宾馆”,他是从前老板那里接手经营的。“因为之前的酒店里有不少人充值了会员,为了保障原有会员的权益,我们接手酒店后就保留了‘悦华’字样,更名为‘时光里·悦华酒店’。”

时至今日,在国家商标局知识产权官网,输入“时光里·悦华酒店”查询注册商标,也可以注册。“我们是小公司,当时也只是在本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总之,不管是本地还是在国家商标局知识产权官网上来说,我们都没有构成侵权。”罗先生说。

起诉人是厦门建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酒店、餐饮、旅游等业务,其中“悦华”品牌为该公司的酒店业务品牌。对方先向天元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罗先生赔偿20万元,同时多次私下联系罗先生协商私了,协商价格从刚开始的10万元下调至8万元,后又降至5万元,但罗先生并未妥协。

直至双方“对簿公堂”。最终,法院支持对方部分诉求,判决罗先生构成侵权,赔款2万元,“法院判决后,对方的律师三番五次催我付钱,我要求对方开公司发票,进行‘公对公’转账,但该律师表示不能提供发票,只能转给委托律师个人。”

“我们对判决不服,而且为什么不能公对公转账和提供发票?”罗先生表示,原告在全国很多城市都有类似的案件。邵阳市一家“华悦假日酒店”同样因“悦”“华”两字遭对方起诉,但当地法院未支持对方所谓的“维权”,最后对方无奈撤诉。

案例2

服饰行业 “小黄鸭”饰品被索赔上百倍

渌口区渌口镇津口西路,一家售卖儿童服饰的店子两年前遭遇了“职业打假”。

刘女士的店子于2018年开张。为了让店内的两个模特道具身上的服饰看起来更吸引人,她于2019年9月从芦淞区南大门市场买了一些饰品做点缀,其中两个是带有“小黄鸭”标识的挎包。

“当时有个30多岁的女子逛店,没有选购儿童服饰,却相中了佩戴在模特身上的小挎包,并再三请求。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也想着对方日后多光顾我的生意,最后就以30元的价格卖给了她。”刘女士回忆说。

两年后,刘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起诉她售卖的小黄鸭包包构成侵权。起初,刘女士以为对方是诈骗,没有理睬。直到一段时间后,接到来自荷塘区人民法院的起诉传票。

起诉书中,对方要求刘女士赔偿3万元,这才让刘女士感到事情的严重性。“我的进货价是20多元,卖给对方是30元,仅赚了几元,却要承受上百倍的罚款。”刘女士气愤地说。

在法庭应诉当天,刘女士遇到4个同样经历的个体户,有的来自攸县,有的来自茶陵。法官建议他们与对方进行庭外调解。

“我们四人都觉得不可接受。第一是我们没有故意侵权的意识,也是从正规渠道进货,如果涉嫌侵权那也应起诉生产厂家,不应该起诉我们。第二,图片中尽管有小黄鸭的图案,但跟对方提供的小黄鸭在图形和字母上有明显的区别。所以,我们四人准备共同请律师维权。”刘女士说。

但是,四人的想法遭到来自法院的劝告。“那位法官说我们已经构成侵权,让我们自己去告生产厂家。还跟我们说,有个老太太买了包卫生巾,原本要赔三五万元,但考虑到老太太不懂法,最后也判了5000元。听法官这么一说,我们顿时感到即使继续申诉也没有胜算的可能,最后选择了庭外调解。”

刘女士称,他们每人向原告支付了3000元的赔款。对方还与他们签订了保密协议,称“调解不能告知任何第三方。”

“打官司的成本很大,我们都是做小本生意,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耗下去,最终选择了妥协。”刘女士说,后来听说很多做服饰生意的人遇到这样的事,希望用自己的经历提醒其他人避免“踩雷”,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提醒小店子提前预防侵权的事发生,保护每个人的权益。

案例3

烟酒行业 百家店铺因红酒品牌侵权被赔偿

市民罗先生在渌口区伏波大道附近,开了个70平方米的“兄弟商店卷烟零售放心店”,至今已经营16年。平日里,夫妻俩轮班打理,勉强维持一家生计。前不久,他的店子遇到了“职业打假”。

去年8月,罗先生的妻子李女士跟往常一样经营店子。一天,店里来了个顾客,李女士便上前招呼,得知对方需要购买红酒时,就将店里仅有的两瓶红酒推荐给对方。对方仔细打量一番,购买了一瓶。

“店里只有两瓶酒,当初也是朋友过节送来的。家人都不喝酒,索性就将两瓶酒卖了。价格也不贵,50元一瓶。”让罗先生始料未及的是,三个月后,这名顾客一纸将他起诉到天元区人民法院。

原告是长沙市荔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方称,从罗先生店子里购买了一瓶外包装标有“经典长城干红1994”等字样的商品,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长城、华夏系列葡萄酒品牌注册商标相同(或高度近似),涉嫌侵权。

“随着‘长城’‘华夏’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国内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假冒、仿冒的侵权葡萄酒。这些侵权酒在包装和标识设计上高度模仿长城、华夏正品,误导消费者以为其是长城、华夏系列产品。这些侵权酒质量低劣,成本低廉、利润巨大,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对方的律师称。

与罗先生店子相隔不远的另一家商店鑫旺超市,老板陈先生夫妻开了20年,因为物品好、价格便宜,收获了很多回头客。同样在去年8月,两个面生的顾客走进店里,挑选了一些商品,其中买走了一瓶红酒,并拍照取证后将陈先生起诉到法院。

“对方律师说这事私下解决只有5000元,到法院判决要出1万元。还说,如果闹到法院对我们店子的形象名誉不好,再三要求私下协商解决。”陈先生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也很在乎自家店的形象名誉,最终选择庭外调解。

“我们只是小本生意。产品那个好与不好也是消费者说了算,消费者当然喜欢物美价廉的东西。再说,这个侵权的事应该去找生产厂家,源头不关注,让我们老百姓承担这样的后果,实在说不过去。”陈先生说。

记者拿到的一份长沙市荔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起诉红酒品牌侵权的名单,里面有24个店子是我市的商超。其中一位当事人表示,“这事早两年就发生了,有上百家商店遇到这事。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给予提醒和指导,制定哪个构成侵权,哪个没有侵权的‘黑白清单’。”

案例4 其他行业

职业打假人只盯经销商不起诉生产商

记者走访多个行业了解到,近两三年来,发生在各行业里的“职业打假”屡见不鲜。

在五金机电行业,很多店子因售卖一款“人民”型号品牌的水泵被侵权。林女士夫妇从事水泵生意已近30年。2022年,她接到一家来自上海公司的起诉书,称她售卖的“人民”标识的水泵为侵权产品,要求赔偿2万元。

“起诉我的公司是我的合作商,之前一直在这家公司进货,但后期顾客反映质量没有以前好,然后我们就选择了另一家标有同品牌的公司,当时也只进了5台产品试卖。结果,前者购买了后者的一台产品,便以侵权名义要求我赔偿。”林女士说。

协商过程中,该公司表示如果林女士继续购买该产品将撤销起诉,而且要一次性购买5万元的货品。林女士同意对方的方案,但附加了一条,该产品在本地市场上的代理权由她负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最后,林女士向对方支付了2万元的现金。

相比林女士,其他人并未选择私下协商解决,而是走司法程序,最终法院认定他们侵权,赔偿了5000元的赔偿。“我店里也比较忙,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处理这事,最后选择了破财消灾。”林女士说。

在餐饮行业,很多店子因售卖樟树港辣椒被起诉。刘先生和朋友在我市开了家小麻雀店餐饮店,目前已有8家连锁店。这些年,樟树港辣椒被很多人知晓。为了让株洲市民吃到樟树港辣椒,刘先生就委托人找到货源,高价进了樟树港辣椒,并作为店里的招牌菜。

“我们是从长沙进货。发货的人来自岳阳市湘阴县樟树镇,称辣椒产自樟树镇。因为进价高,平价售卖,所以这道菜并不赚钱。”刘先生说:“对方要求我在菜单里不能出现樟树港辣椒的字样,那我高价买樟树港辣椒却不能打这个品牌,为什么要买它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还有不少店铺遇到各式各样的“职业打假”。比如,有的商店售卖红牛,被对方以“红牛属于保健品,而销售保健食品需要许可证为由”进行举报和起诉;有的蛋糕店,因在蛋糕里放置了奥特曼模型被投诉侵权,等等。

“这些职业打假人都是盯着店铺起诉,很少听到起诉生产商。如果说商品是侵权的,那么我们也是受害人,为何这样的责任由我们来承担?那要么是生产产品的大企业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可以打赢这场官司,对方只好盯着我们小店铺不懂法又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趁机而入;要么就是这些所谓的维权人也是‘养鱼维权’,不管产鱼的塘,只对卖鱼的‘割韭菜’。”从事酒店管理的张女士认为。

【记者手记】

“职业打假”热背后的冷思考

本报刊发《维权与牟利的边界在哪里》系列报道后,引起社会很大反响,吸引众多主流媒体跟踪报道。

这一事情之所以成为热点,一方面是其影响涉及各行各业,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是公众期待能够厘清正常维权与以维权幌子牟利的界限,让每个群体都能步入合法、诚信、健康、有序的运行轨道上。

客观来说,职业打假对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合规经营、公众维权意识提升方面起到促进作用。但因职业打假行为本身的逐利性质,且低投入、高回报的收益,让不少人趋之若鹜,其中不乏有人采取“钓鱼式打假”“知假打假”等手段收集所谓的“证据”,破坏了市场秩序、诚信经营的准则,浪费了司法、行政等公共资源。

从报道的各类“职业打假”看,有一个现象值得深思:有的商铺在行政部门合法合规办理手续但不被司法部门认可,有的经营户从正规渠道采购的产品涉嫌侵权,但被起诉的多数是经营户而非生产商。这让公众觉得不符合常理,也未能从源头制止“侵权”行为。经营者并无危害社会的主观动机,也没有对公众造成实质性的客观损害,这个群体自身却成为牟利性维权的受害者。

总之,建设一个安全健康的消费市场,营造一个好的营商环境,需从多个层面入手,要规范引导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对“过度维权”加以限制,把更多的司法、行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推动更多民生公共利益的事项上来;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也要守住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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