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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戴凛)日前,省教育厅发布通知,2023年我省将继续实施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其中株洲共安排招生计划296人,欢迎有志之士踊跃报名。
该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进行招生。涉及我市的招生计划分别为: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95人;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150人;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38人;本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2人;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11人。
按计划,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本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由湖南师范大学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湖南师范大学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制定;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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