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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威 通讯员/洪津) 6月20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株洲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下称方案)已于近日印发。今年全市地质灾害相对平稳,灾害种类仍以滑坡、崩塌、地面塌陷为主。降雨情况下,可能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去年,我市发生地质灾害14起,未造成人员伤亡。今年,我市已经查明1396处地质灾害隐患。据测算,将威胁人口3.1万人,威胁财产16.36亿元。
从类型上看,1396处地质灾害隐患中,山体滑坡隐患绝大部分,达到1024处,占比达73.3%。从等级上看,绝大多数属于小型地质灾害。
方案特别提到,醴陵市北部官庄、李畋、白兔潭,茶陵县湘东、腰潞、县城、浣溪和炎陵县西南部、县城、船形、中村等区域,属于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需要重点加强防范。
“我市地质灾害相对集中发生在汛期。”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至9月是地质灾害发生高频期,其中6月至7月中旬,茶陵、炎陵、攸县三地需重点防范持续性和突发性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7月至9月则需防范台风、暴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组织领导和管控机制。对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通过排危除险消除隐患威胁,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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