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6日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2022年毛巾产品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日照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购物广场、滕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大同路分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中海购物广场、利群集团淄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莲池超市、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滨州市滨城区小东小西饰品店、商河县中润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东阿振华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福锦隆生活超市、潍坊百大悦尚超市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鲜美生鲜超市等企业销售的15批次食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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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流通领域毛巾产品180批次。依据GB 18401-202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22864-2020《毛巾》、FZ/T 62015-2009《抗菌毛巾》、FZ/T 62016-2009《无捻毛巾》、FZ/T 62033-2016《超细纤维毛巾》等标准的要求,对毛巾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吸水性、纤维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日照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购物广场、滕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大同路分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中海购物广场、利群集团淄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莲池超市、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滨城区小东小西饰品店、商河县中润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东阿振华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福锦隆生活超市、潍坊百大悦尚超市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鲜美生鲜超市、鄄城县高贤伟针织品店、临朐全福元商业有限公司、刘朋军14家销售者的15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pH值。其中,销售者临朐全福元商业有限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中海购物广场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毛巾产品有很多种类,一般可以分类为浴巾、面巾、方巾、地巾以及沙滩巾等。毛巾产品作为一种清洁用品,因其具有与皮肤表面直接接触的特性,选购时建议:
1.看标识。正规厂家生产的毛巾其标识上标注的信息应包含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纤维含量、生产标准、安全类别、维护方法等,如果标识信息标注不全则很有可能是三无产品或不正规产品,选购时需要谨慎。
2.看外观。优质的毛巾手感柔软、蓬松,缝制均匀。色彩一般比较柔和鲜亮,刺绣和印刷的图案清晰、平整。
3.闻味道。在购买毛巾之前,对于色彩鲜艳的毛巾应该先闻一闻味道,好的毛巾是不会有异味的。如果在毛巾上能闻到蜡烛味或氨气的味道,说明毛巾的柔软剂可能使用过量;如果有酸味等其他刺鼻气味,可能是pH超标或者制造者使用了不合格的染料。
4.看脱毛率。脱毛率是指毛巾的掉毛是否严重。在选购时可以用手拽一拽揉搓一下,看看是否有明显掉毛现象,如果掉毛现象严重,则不建议购买。
闪电新闻记者 何则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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