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制体系是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基础。在9月7日举行的“2023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上,来自多家境内外交易所、国际投行和期货服务商等人士,就当前期货业对外开放成绩、如何构建更高水平开放格局和可行性路径进行讨论。他们认为,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实施为行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制度支持,明确“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制度安排,就目前而言,加快更多国际化新品种工具供给,是有效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最佳举措。
国际化业务取得较好成绩
期货和衍生品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为期货市场和对外开放发展指引了方向。该法规定了更加适应国际化要求的期货交易、结算、交割等制度,既提供了法治保障,也提振了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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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副总经理王晓明向记者表示,一年来,以期货和衍生品法为核心的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充实和完善,一方面在于多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或完善;另一方面在于自律规则的立、改、废等工作,场内及场外市场基础规则不断完善,这些都为各项业务开展提供了具体指引,为行业的规范发展明确了要求。
据了解,目前郑商所逐渐成长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衍生品枢纽。截至今年上半年,郑商所在美国期货业协会(FIA)发布的全球主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所总成交量排名中,位居第六名,还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印度多种商品交易所等21家境外期货交易所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在备忘录框架下开展了形式丰富的交流合作。
“在对外开放技术支持方面,郑商所技术团队持续优化易盛全球路由平台。”郑商所副总经理喻选锋向记者介绍说,通过提供全球市场的行情交易系统,为八成以上在港中资期货公司提供技术服务。
早在2018年12月份,PTA(精对苯二甲酸)期货作为特定品种开始引入境外交易者。经过4年多的稳健运行,市场各方逐渐熟悉并认可特定品种对外开放模式,相关规则制度也经历了实践检验;今年1月份,以实体企业需求为导向,包括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品种上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目前已经有7个商品期货和期权作为特定品种对境外交易者开放,以便利境内外相关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管理风险。
横华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俞振州表示,期货公司为境外投资者及境外中介机构参与中国市场提供专业服务方面也取得很多成绩。未来期货公司的海外主体业务应朝着期现结合、场内场外结合方向发展,把在境内市场开展的业务模式推向境外市场。
继特定品种开放之后,去年以来,郑商所还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开放PTA、甲醇、白糖等9个商品期货和期权品种,进一步拓宽了境外交易者参与渠道。目前郑商所境外客户开户数达到574个,分别来自新加坡、英国、新西兰、韩国等22个国家和地区,境外的能化和油脂油料类产业企业均有所参与。
境外机构表态积极参与境内交易
会上,多家境外机构相关人士对中国期货市场近些年的对外开放给予肯定,并表达出未来将积极参与的态度。德意志交易所高级主管埃兰德表示,目前全球经济关联性越来越高,国际化程度逐渐提升,国际大宗商品交易逐渐向亚洲市场转移,中国大宗商品影响力愈发提升。
花旗集团中国期货产品负责人魏红斌表示,2018年,在第一个国际化品种原油期货推出之后,期货市场逐步增加特定品种对外开放,到今年已经有十几个品种实现了国际化。2022年,QFII参与商品期货落地,涉及二十多个品种。对国际投资者而言提供了一个非常大的投资机会。
为推动期货行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大宗商品价格国际影响力,喻选锋表示,未来将加强开放条件下的监管体系建设,在做精做细已上市品种基础上,根据境内外企业的实际需求,做好品种规则制度与国际惯例的有效对接,稳步推进波罗的海航运指数(BPI指数)、国际原糖等期货品种研发,持续研究甲醇等期货品种的国际化可行路径。稳步推动QFII、RQFII参与境内交易,研究推进引入境外特殊参与者,努力在更广的范围内为更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搜索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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