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不能有“隐秘的角落”。6月10日凌晨,河北省唐山市的一家烧烤店发生了一起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案件,涉案监控视频在网络上曝光后,引发群众热议。涉案人员将如何定罪量刑?如何避免见义勇为变成“互殴”?打人者是否涉及黑恶势力?为什么案件要进行异地侦办?案件引发了一系列关于法律问题的争辩和讨论。
定罪: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
根据廊坊公安6月12日最新消息,目前九位涉案人员全部归案,案件将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刑事案件将如何进行定罪量刑是群众最关注的问题。该案件将如何进行定性?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律师大都认为,基于目前客观报道和网络视频真实性前提下,该案件应该涉及两个罪名,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至于案件如何最终定性,还有待警方对案件细节的进一步披露。
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马世理解释道:“施暴者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且殴打的对象不限于跟他存在冲突的人,已经造成了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已经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如果施暴者的行为造成被害人达到轻伤或重伤的程度,同时又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
对于两种罪名的量刑空间,马世理表示,“如果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属于两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理。即如最终经过鉴定受害人均为轻伤,可按寻衅滋事罪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内量刑;如经过鉴定受害人伤情构成重伤,可按故意伤害罪,在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内量刑”。
同时,马世理也谈到了影响定罪量刑的因素,一方面是可能加重行为人刑罚的事宜,如行为人是否存在犯罪前科、是否属于累犯等;另一方面则是可能减轻行为人刑罚的事宜,如行为人是否认罪认罚、是否愿意赔偿、能否获得谅解等。
另外,对于网友争论的该案件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马世理表示需要结合案情具体分析:第一,行为人的打击部位及强度,是否属于致命部位;第二,行为人是否使用犯罪工具,何种犯罪工具;第三,行为人是否有节制自己的行为,是否有施救;第四,行为人对犯罪结果的态度;第五,案发的起因等综合进行判断。
就本案目前而言,马世理认为,施暴者的行为更符合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最终还是要根据公安机关的伤情鉴定结果,综合案件的具体细节进行分析,择一重罪适用。
寻衅滋事罪可视情节不同判五年以下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可视最终鉴定的伤亡情况分别判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场:正当防卫与见义勇为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除去对事件本身的关注,是否该出手相助也引发群众讨论。网络视频显示,烧烤店现场围观人数众多,出手帮助制止施暴者的行为同样引发关注。网络上,有许多博主担忧出手相助可能引发自身安全受到威胁,甚至会因“还手”被法律认定为“互殴”而落不着好。
对此,上海某律师事务所梁夏(化名)表示,就围观者如果见义勇为如何定性的角度来看,我国法律规定,为了保护他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在必要限度之内,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在判断防卫人的手段是否过度,应当全案考虑,不能仅考虑当下已经造成的侵害,还应考虑下一刻可能造成的侵害。在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针对加害者对受害人实施的暴力殴打行为,为保护受害人的权利,受害女性包括旁观者都可以采取防卫行为,其限度在于,达到解救受害女性即可。”梁夏解释道。
同时,广东捷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子彬也提醒道,法律确实有一些模糊地带,司法实践很多时候是看后果,过去也有一些行为人初衷是好的但被判罚的案例。但近年来,司法实践对实际情况中正当防卫的适用度也有所放宽,昆山龙哥反杀案中行为人被判正当防卫无罪释放、辱母案中于欢二审由无期改为有期徒刑五年都是很好的例子。具体到本案而言,达到制止施暴者的行为即可,后续不可报复性的再打。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中也同样强调了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指导意见指出,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见义勇为、伸张正义永远都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优良风俗,但是在伸张正义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做好证据留存。”马世理表示。
侦办:异地管辖“雷霆风暴”
6月11日23时许,河北廊坊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据专家分析,异地管辖的主要原因在于,某一案件如果实施本地侦查、起诉或者审判,存在影响案件处理公正性的决定性因素。而这一决定性因素导致本地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机关的整体回避,所以改用异地管辖以保证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梁夏同样表示,司法中异地侦办案件的情况不在少数,例如涉黑案件或者是职务犯罪案件,都存在异地管辖的情况。一般是为了让案件侦办过程中可以减少干扰,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在指定异地公安管辖后,原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其后该案件的公诉、审判也会在指定地区进行。
根据2020年公安部修改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王烁认为,该案社会影响较大,属于特殊案件,异地侦办属于正常流程。
对于该案中颇受关注的是否涉黑涉恶问题,黄子彬强调,还需根据后续警方披露的细节来判定,既不能人为拔高,也不能随意降低,要具体进行分析,“涉黑和涉恶在法律上有严格的条件限定,如‘涉黑’需要有组织、有领导、有经济属性且多次实行违法行为等条件,‘涉恶’本身并不是罪名,而是看之前是否多次实施犯罪活动”。
“从目前信息来看,本案中部分行为人过去有再犯甚至累犯的记录,在最终量刑处罚时会考虑到其犯罪前科,进行从重处罚或酌情从重处罚,如果该案的行为人被认定为黑恶势力,也将会进行从重处罚。”王烁道。
自6月10日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披露以来,唐山市已有三份针对黑社会团伙的实名举报。6月12日下午,唐山市召开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相关领导人在会上表示,该行动将全面整治社会治安领域突出问题,坚持对各类违法犯罪零容忍、露头就打,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陆珊珊 袁泽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