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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宁夏公安厅、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自治区群众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举报人最高可获奖励5万元,《办法》自25日开始施行。
《办法》共6章19条,重点围绕清理邪教反宣品、打击邪教网上网下反宣活动等典型工作,采取详细列举举报内容的方式,引导群众有针对性地举报。根据邪教违法活动的现实危害情况和举报人贡献大小,针对不同的举报行为,分别予以200元至5万元的资金奖励。为公安机关公开悬赏的重大邪教案件提供破案线索和帮助的,依照悬赏公告给予奖励的同时,再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同时符合多项奖励情形的以最高标准进行奖励,多人共同举报则平均分配或按贡献大小、时间顺序分配奖金。
《办法》还规定,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并对泄露举报人身份的行为依法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伪造举报材料骗取或者冒领举报资金的,相关部门也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举报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通过信件邮寄向公安机关举报,到公安机关或当面向民警举报,还可通过公安机关公布的电子邮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举报。(记者吴彩华实习生李佳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