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2月22日,在灵武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和当地劳动监察保障大队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曾在灵武市临河镇一工地务工的22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了半年多的工资。 11月21日,灵武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灵武市人力资源部门移送的线索:辖区一工地劳务承包人张某拖欠22名农民工工资半年有余。接报后,治安大队于11月24日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 经初查,张某在灵武市临河镇某项目工地承包劳务项目,但因工期、工程量核算、建筑材料使用等原因,本该于5月份支付给22名农民工的工资一直拖欠未结,共计16万余元。 民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全力侦办。11月30日,张某到案。办案民警耐心向张某宣传普及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政策法规,张某在深刻认识到自身问题的同时愿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主动筹足欠薪款项。 (黄英 马静筠)
Copyright © 2015-2022 民企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34106号-8 联系邮箱:55 16 53 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