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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邵春雷 通讯员冯素颜)近日,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举措,确保涉案财物管理程序规范、处置及时,为案件顺利办理提供保障。
和顺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并研究制定了《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清理处置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定期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明确业务部门处置财物职责、计财部门管理涉案款项职责、案件管理部门保管和监督职责,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配备一名干警专门负责涉案财物管理,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该院严格落实涉案财物“专人负责”制度,对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财物,按照“一案一账”“一物一卡”对涉案物进行标记并登记台账,并核实其是否有立案决定书、随案移送物品清单,确保实物与清单相符。该院对收到的涉案款物,严格配备涉案财物室专门保存涉案物品,涉案款存入案款专用账户。同时,加强对涉案财物接收、登记、移送的精细化管理。对于不符合接收条件的,及时告知原因;对符合出库条件的涉案财物,承办检察官移交《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签字确认后规范出库,确保出库及时准确,涉案款项扣押、存入、移送手续齐全,账实相符,合法合规。
该院内部定期对涉案财物管理是否规范进行全面核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将涉案财物管理纳入流程监控重点监督事项,对发现的涉案财物随案移送不及时、手续不齐全、系统填录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整改,切实做到程序规范、账实相符、案结物清。
此外,和顺县检察院针对公安机关部分派出所存在自行移送涉案款物问题和法院存在的迟滞接受问题,向县公安局和法院制发书面检察建议两份,均按期收到整改回函,有效促进了涉案财物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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