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绝不是家务事!这10个要点教你有效收集证据

来源:海报新闻时间:2023-06-22 16:35:11

受暴妇女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杀死丈夫,被法院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管教子女并非实施家暴行为的理由!一名10岁女孩偷玩手机被罚跪两天虐待致死,法院分别判处其母亲李某、母亲男友杨某死缓和无期徒刑;

同居男女朋友分手后,女方遭受威胁、恐吓等暴力侵害,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获得支持……


(资料图片)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涉及刑事、婚姻家庭、保护令等多种案件类型,受到广泛关注,成为近段时间以来家暴维权、普法的典型材料。

不是“家务事”,拿起法律武器勇敢说不!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022年,最高法明确发布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行为种类作了列举式扩充,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从而进一步明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保障家庭成员免受各种形式家庭暴力的侵害。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忍一时风平浪静”是不可能的!遇到家庭暴力要注意收集证据、及时报警,以获得政府、社会、司法机关的保护,有效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维护个人的生命健康权。

家暴证据的10种形式 希望你永远不会用到

家庭暴力具有隐秘性和突发性,对于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可能性的证明,难度相对较高。如何有效收集证据?除了勇敢,也要智慧。

2021年,全国妇联权益部组织编写了《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中的有关重点提要:

一、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遭遇家暴,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不仅能及时制止侵害行为,最重要的是能有效固定与侵害行为相关的证据。

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

3.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

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

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对家暴行为录音、录像。

保留好录音、录像当时的原始载体,不要进行剪切、删除或者改变存储位置等任何变动。

如果施暴者多次施暴,可以在家里隐蔽处布置摄像头、录音笔,取得其施暴的全过程。

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

不要只对受伤部位进行拍照或者录像,同时还要将受伤者的面部与受伤部位整体进行拍照或者录像,以证明同一性和关联性。

拍照或者录像务必清晰,录像要保持连贯性。

如果有损害财物、家具等行为,也可以进行拍照、录像。

6.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如果加害人有悔过的表现,可以要求加害人写保证书等,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双方的聊天记录中认可实施家暴的内容,聊天记录要注意保留好原始的记录。

双方的谈话录音中认可实施家庭暴力的内容,注意保留原始的录音文件。

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

请目睹或听到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未成年子女等作证。

家暴不是家务事,千万不要自己独自消化,及时告知你信任的亲属朋友,必要时他们可以伸出援手、为你作证。

8.受害人的陈述

自己叙述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

二、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0.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威胁、恐吓的,受害人可以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以上证据可以尽可能取得,几项证据互相印证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潜在家暴的13种特征

如果能提前识别家暴的特征,也许能采取措施避免悲剧的发生。

1.长期低自尊,感觉自己能力不足;

2. 有孤立感,缺乏社会支持;

3. 缺乏社交技巧和自我肯定;

4. 有精神病史;

5. 有酒精与药物滥用史;

6. 控制力薄弱,存在其他反社会行为;

7. 占有欲和嫉妒心很强,总是怀疑自己被遗弃;

8. 喜欢将错误归于外因而谴责他人;

9. 对另一半缺少同理心,对配偶的痛苦不能理解甚至无视;

10. 将日常压力导致的愤怒转移;

11. 有社会经济方面的问题,如失业或财务困难;

12. 儿童时期曾遭受暴力或目睹暴力;

13. 目前有使用暴力的情形、有威胁的行为的。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每一次沉默

都会迎来下一次伤害

拿好法律这把保护自己的武器

拒绝沉默,勇敢说不!

(海报新闻编辑 张玉清 综合自央视、新华网、新民晚报、中国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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