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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现场。马静筠 摄
7月1日,灵武市区发生一起小汽车与三轮车相撞交通事故,东塔派出所民警恰好经过事故现场,立即对伤者施救。
当日15时许,东塔派出所民警对沿街商铺开展用电用气安全检查,经过南薰路与育才街路口时,看到一辆小汽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三轮车车主倒在地上,昏迷不醒。民警立即靠边停车,疏导围观群众和车辆,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很快,120救护车到达现场。经医护人员初步检查,伤者头部受伤,没有生命危险。民警协助医护人员小心翼翼将伤者抬上救护车,随后保护事故现场,直到交警赶来。(记者 黄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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