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在市城区采取防汛应急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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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17时,我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8月2日12时,将重大气象灾害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综合会商和专家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2023年8月2日20时起至8月3日17时,对东安区、西安区、爱民区、阳明区采取防汛应急措施。特通告如下:
一、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停课。
二、在建工地停工,停止高空作业和户外作业。
三、旅游景区(点)、户外游乐场所等关闭。
四、渡口、码头停运。
五、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临时交通管制和绕行提醒,非必要不外出。
六、广大市民如遇危险,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本次强降雨来势迅猛,局部暴雨极易引发自然灾害。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响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号召,自觉遵守各项防汛规定,切实加强自身安全保护,上下一心,合力抗汛,最大限度减轻强降雨可能造成的灾害影响,确保安全。
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雨情、水情情况,采取防汛应急措施。
以上应急措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根据雨情汛情形势,及时会商,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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