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及配套典型案例。
意见30条,强调了对市场主体平等保护,依法维护市场交易规则,助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内容。
尤其引人关注的是,意见中重点提及关于自媒体运营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明星借助“阴阳合同”,平台通过数据、算法实施垄断等全社会关注的不正当竞争。
在金融领域,依法严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金融领域犯罪。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纠纷,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这些发生在具体领域的不正当竞争之所以被全社会声讨,被真正的市场经济所深恶痛绝,在于他们成势于互联网经济时代,一边享受新经济红利之时,一边制造了危险的信号。
他们要么以非常规的手段借助外力制造舆论施压企业,要么想方设法逃过法律的约束赚取巨额非法利益,要么通过一家独大掌控资源侵害消费者权益。
无论是供给不匹配、分配不平衡,还是流通有阻滞,这些因素累加起来,阻滞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个别行业泡沫堆积、资源集中垄断难破,企业投资回报率下降、杠杆率趋高,金融系统服务实体经济难度大等问题突出。
而这些问题发展下去的共性,均指向了对公平市场竞争的抑制,挑战了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也是法治必须要出手护航的归因所在。
建设统一的大市场,并非一些人所担心的行政干预,恰恰相反,建设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是要通过法治护航,减少非市场化的力量对经济运行的干预,要严惩一些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甚至在行业市场严重“失灵”时发挥补位作用。
建设统一的大市场,首先是一次更加深入的市场化改革,真正的内涵是通过改革生产关系来解放生产力。
这些改革以社会主义法治为前提,以破除供给约束堵点、降低交易成本和要素供给成本、完善支持性的市场化制度基础设施、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为标准。
正如国家发改委在此前撰文指出,“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决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的国内大市场,而是以畅通国内大循环为基础、有效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充分开放的强大国内市场……”(评论员 陶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