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部分地区摩托车交强险投保难引发社会关注的同时,也得到监管部门的回应和关切。8月30日,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市场主体制定《河南摩托车交强险承保服务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提出,保险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变相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
《要点》发布后保险公司有没有贯彻执行?保险公司不愿给摩托车投保的现象由来已久,根源在哪里?又该如何解决?
记者调查,多家保险公司可承保
近日,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九督查组走访调查发现,河南省郑州市、焦作市等地多家保险机构,以摩托车为代表的高赔付车型存在交强险投保难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郑州市、焦作市等地不少保险公司或以不办理摩托车交强险业务、业务员没有权限受理、系统故障等理由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或者在受理交强险时强制搭售家财险、意外险等其他险种。
摩托车投保交强险无门的事件持续引发关注,8月30日,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市场主体制定《要点》明确提出,保险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变相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且不得在销售交强险时捆绑销售商业保险合同或者提出其他附加条件;同时也明确摩托车交强险承保服务时效,要求正常情况下一个小时内承保完毕。
《要点》发布后,各家保险公司有没有落实到位,是否还会花式拒保或者强制搭售?
9月1日上午,北京商报记者随机拨打了河南郑州当地多家保险公司的前台电话,以摩托车车主的身份咨询是否可以投保交强险,拨通电话的7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均表示,现在可以办理投保,需要携带身份证、行驶证(旧车)或购车发票(新车)等资料到营业厅办理,实际保费要根据摩托车车型、发动机排量来测算。
针对此前存在的强制搭售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询问工作人员是不是只买交强险也可以,也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不过,在记者咨询过程中,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直言,自己公司之前不出摩托车交强险,是最近才开放出单。
拒保频现,出险率高成主因
作为法定强制保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车辆必须投保的险种,它能为交通事故受害者提供基本保障。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可在现实生活中,交强险投保难和遭遇花式拒保问题一直存在,此前大货车拒保、摩托车拒保、出租车拒保等新闻屡见报端。今年多地银保监局开出了多张拒保、搭售罚单。
比如,今年5月,人保财险兴义支公司就曾因利用销售摩托车、电动车交强险业务搭售商业险被罚款12万元。今年2月,富邦财险也曾因拒绝和拖延承保车辆交强险被罚款15万元。
拒保交强险背后,保险公司有自己“苦衷”。在保险业,交强险遵循“不盈不亏”的公益性原则。而摩托车属于高赔付车型,保费较低、出险率较高,极容易出现承保亏损,特别是车险综合改革实施之后,保险公司对于车险品质管控变得更加严格。久而久之,摩托车等高赔付车型的交强险业务就成了保险公司不愿触碰的“鸡肋”市场。
曾有保险公司业务员向北京商报记者“诉苦”,有些高危车型的交强险出险率甚至会达到30%,承保高危车型基本都处于亏钱状态,所以公司肯定是不想做的。
调整费率或为破题关键
一边是保险公司面临赔付压力下不愿意承保,一边是车主的投保无门,监管督促之外,市场所面临的问题还是需要从根源来解决。
到底该如何提高保险公司承保摩托车交强险的承保意愿?车车科技联席CEO钟诚建议,从车主的角度来说,需要加强交通安全的宣导,提高其摩托车驾驶的安全意识。从保险公司的角度,则要提升整个经营管理的效率,通过科技的手段提升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实现降本增效。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保险研究所研究员张俊岩则指出,既然交强险遵循“不盈不亏”的定价原则,当经过测算显示保险公司经营摩托车交强险确实存在亏损时,可以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制定更加科学完善的交强险定价机制,例如区分不同情况扩大费率浮动区间等,力争使摩托车交强险的赔付金额和保费之间实现整体平衡。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针对高赔付车型投保难,此前行业也出现过开放费率限制,给予保险公司自由定价空间的声音。
开放费率限制可行性如何?张俊岩表示,强制保险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参加的,与自愿投保的其他商业保险在产品设计和定价等方面遵循不同的规则。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因此交由保险公司自主定价的可能性不大,但该条例同时规定,监管机构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费率还是需要行业统一来做,单从保险公司的角度不太好解决。”有业内专家补充表示。(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