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了解自身的财务状况:组合贷款的优势在于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来选择不同的还款方式,但是在选择之前需要对自己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包括自己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自己的还款能力等。只有将自己的财务状况了解清楚,才能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和贷款方案。
2、选择合适的银行及贷款方案:不同的银行对于组合贷款的要求不一样,因此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银行进行办理。同时,在选择银行的时候,还需要了解银行提供的贷款方案,如利率、还款期限等,以此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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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前进行抵押物评估:在办理组合贷款之前,需要提前进行抵押物评估,以了解抵押物的价值,以及将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只有当抵押物的价值被充分了解之后,才能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住房*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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