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资料图)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
1、房屋性质不同:二类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低收入者而建造的房屋,由国家安排建造,一般采用行政划拨的方式,具有一定的保障性质;而商品房则是由开发商自行建造,面向所有群体出售,不具备保障性质。
2、配套政策不同:如果购买二类经济适用房,可以享受到我国的很多政策;而商品房则没有这么多优惠政策可以享受。
3、交易费用不同: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时需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商品房正常出售即可,不需要交土地出让金。
1、营业税:买卖双方按收入的3%支付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买方支付,按照买卖价格的1.5%支付个人所得税。
3、营业税:卖方支付,按照买卖价格的3%支付营业税。
4、土地使用税:买卖双方按照买卖价格的1%支付土地使用税。五、财产税:买方支付,按照买卖价格的3%支付财产税。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且居住时常需要达五年;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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