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购买的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
【资料图】
2、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婚后买房离婚分配如下:
1、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2、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3、一方当事人为达到离婚目的,长期在外不归已满一年的,离婚时应视其有居住条件;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5、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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